一、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社会主义,政治素质好;
(二)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忠于职守,勤奋工作,有团队精神;
(三)具有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;
(四)外省市社会人员需持有上海居住证满一年以上,计算日期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;
(五)医师、检验、药剂人员需本科及以上,护理、医技人员需大专及以上,具体专业、学历等具体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《上海市静安区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2022第一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》(以下简称“招聘简章”)。
二、报名和资格审查
(一)报名时间:2022年4月11日10:00至2022年4月13日16:00
(二)报名方式:采取邮箱报名,邮箱地址详见《招聘简章》
(三)应聘人员对照《招聘简章》,结合自身情况选报岗位,填写电子版《2022年静安区卫健委事业单位卫生专技人员报名表》(以下简称“报名表”),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提交至报名邮箱(见招聘简章):邮件名为“报考单位+岗位名称+姓名”。用人单位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,受理应聘人员的报名,并进行资格审查。
报名材料:
①报名表一份
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
③上海市居住证扫描件(外省市社会人员需持有上海居住证满一年以上,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)。
④户口本扫描件(首页、户主页和本人页)
⑤学历、学位证书扫描件(卫生专业技术类人员最高学历必须是卫生专业类方才承认)
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(学信网上学历查询证明)
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执业(注册)证书扫描件
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
(四)应聘人员报名时,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,如实填写《报名表》,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,相应后果自负。
三、招聘方式
因疫情原因,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面试等考试方式,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网上面试。面试时间和具体方式由用人单位通知面试人员,未进入面试者不再通知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、专业素养、职业道德、综合能力等。通过面试的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、考察,合格后,按本市有关规定聘用。
四、疫情防控要求
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,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市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,落实防疫措施,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。
五、报考咨询电话
可咨询《招聘简章》中各招聘单位(见附件)。
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